政协第五届南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胡瑜斌、蒋元忠、张经和、陈鹏市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(2015年5月17日政协第五届南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)
因胡瑜斌犯罪已判刑,蒋元忠、张经和已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,陈鹏已批捕,政协第五届南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,撤销胡瑜斌、蒋元忠、张经和、陈鹏政协第五届南充市委员会委员资格。